刘乾坤,男,汉族,1950年3月出生,河南省濮阳县人,中共党员,现任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苇湖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05年5月荣获乌鲁木齐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08年9月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08年荣获首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称号;2009年9月荣获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
1988年,刘乾坤从部队转业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工作,2000年他调任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苇湖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乾坤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工作时,与维吾尔族同事沙依提建立了兄弟般的友谊。2001年,沙依提因病去世,他的妻子白力克孜要养活4个孩子,生活非常困难。刘乾坤就常去帮助她们。沙依提的小儿子依力亚考上中专,两年时间里,刘乾坤帮着交了4500元的学费,后来又得知她们家里没钱交天然气管道费,刘乾坤又送去了1760元。白力克孜最大的一块心病就是家里的平房被划为危房,家里又欠着外债,连生活都难以为继,更别奢望住楼房了。刘乾坤知道她的心愿后,便将单位分给自己的房改房用晋衔补贴的11298.21元钱,以沙依提的名字买下送给了白力克孜。白力克孜如愿以偿地住进了温暖明亮的楼房,全家人都非常激动,原来一直以为是单位照顾她,才放宽了交房款的时间。半年后她到单位办房产证时,才从房管员那儿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她把-告诉了孩子们,母子几人抱在一起大哭了一场。三女儿哽咽着说:“将来刘叔叔老了,身体不好时,我去照顾他。”小儿子依力亚哭着说:“将来有了工作,我一定要好好报答刘叔叔。”有一次白力克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泪流满面地说:“他自己的家里家徒四壁,一贫如洗,他才是真正的穷人。按他的收入,本应该生活得很好,可他把自己的钱都捐给了别人。大家都说他是好人,纯洁得像个神。”
刘乾坤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苇湖梁街道办事处工作期间,有一次,辖区一位维吾尔族老人没有取暖煤到办事处求助,刚好那天刘乾坤身上没带钱,便悄悄地向同事高明辉借钱。高明辉很清楚他平时过的是什么日子,便推托说身上没钱。刘乾坤哽咽地说道:“大冷天,你说把老人冻坏了咋办呢!”没办法,高明辉只好借给他300元。多年来,接受过他资助的人遍布新疆、云南、四川、河南等地。
刘乾坤就是这样一位热爱民族团结、乐于助人的共产党员。30多年间,他帮助过多少人,寄出了多少善款,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但有一句话他记得很清楚:“只要我们每个人多付出一点爱,社会就会更和谐,我要一辈子做好事,竭尽所能回报社会,帮助需要帮助的各族群众。”正如他在日记中所写:“我生活在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里很幸福,能为各族群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帮助他人,是我生活的意义所在,我不觉得自己生活清贫,相反,却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充实,很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