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韶美(1873一1952.2),字凤庭,新圩乡双垌荷村人,清光绪十三年(1897年)举人。自幼潜心刻苦习研,长于书法。两广校外教育院法政科毕业,初审县长及格。民国2年(1913年)任广西兴业县知事。以后广西民政长推荐他入京考核,由北京政府民政部分配到广东省电白县任承审员,省兵工厅中校总务处处长。后回乡任教,历任蒙山县两等小学校长、县师范讲习所所长。23年后在蒙山县编修地方志,曾任县修志局副局长、局长、县文献委员会主任委员、县临时参议会议长等职。在任文献委员会主任时,与钟兆勋、萧辛等人修成《蒙山县地理志材稿》和《蒙山县人物志材稿》两部分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