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才
李三才(?-1623)明朝官吏。通州(今北京市通县)人。字道甫。神宗(朱翊钧)万历间进士,授户部主事。 1599年(神宗万历二十七年)授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于凤阳(今安徽省凤阳县,位蚌埠市东南)诸府州县。时各矿、税官吏四出,其中有徐州的陈曾仪,真(今江苏省仪征市)的暨禄,扬州(今江苏省扬州市)的鲁保,沿江的邢隆,其所到之处,肆虐无道,他上疏奏请各矿、税使诸害。在任十三年,以多处抑制盐税监而得民心。后累官至户部尚书。时顾宪成之里居,讲学于东林,他因与顾宪成友善,自沈一贯执政以来,凡属正直贤臣概以东林党被逐。他以被诬为-皇墓,营建私宅,遂去职归里为民。后及魏忠贤专权,又被追籍劾削。后思宗崇祯(朱由检)时定为冤案,始复其官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