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贤察(1898一1967),字亦明,澄海县溪南镇南砂村人。
贤察民国1 4年(1925)毕业于韶关讲武堂,民国15年参加北伐。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任陆军第四军五十九师一一七旅旅长,先后参加过上海“八·一三”抗战和台儿庄战役,有功受奖。以后,在江西南浔铁路沿线继续抗日。民国30年晋升第四军五十九师少将师长,驻守长沙,参加过第一、二次长沙大会战。民国33年第三次长沙大会战时,军长张德能因指挥失误、长沙失守而被枪毙,第九战区司令长官薛岳任命贤察为代理第四军中将军长,收容败散部队整训。
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到九江当“寓公”。民国37年(1948)底任广东省第五“清剿”区副司令,迫于革命形势,上任4个月便弃恶辞职,后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