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宝锷
唐宝锷(1878—1953)
族名宗鎏,字秀锋(秀丰),香山县上恭都唐家村(今珠海市香洲区唐家镇)人。清光绪四年(1878)三月十四日出生于上海。光绪二十二年(1896)考派往日本官费留学。光绪二十五年(1899)毕业即任代理长崎领事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调东京公使馆任馆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获早稻田大学学士学位回国,经朝考一等,赐进士,授翰林院检讨。12月以参赞衔随载泽赴日考察政治。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三年(1906—1911)任陆军部首席参事官,起草陆军刑法。辛亥革命成功后,在南北和会中任北方代表唐绍仪的秘书长。以后任国会议员。1925年北洋政府解散国会,即退出政坛,从事法律工作,在北京、天津开设律师事务所。1953年病故于天津。翻译著作有《东语正规》初版、再版,《日本警察法令提要》等共2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