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根天
胡根天(1892~1985)
胡根天,原名毓桂,别名持秋,号抒秋、志抒,别署天山一叟,广东开平人。早年入读开平县第一高等小学,毕业后出广州,先后就读于广东高等师范附中、广东高等师范美术工艺专修科。民国3年(1914)底,东渡日本留学,入日本东京美术学校西洋画科学习,次年加入东京留日学生组织的中华美术协会。民国8年毕业,翌年春回国,先后任闽南教育局社教科代科长、上海广肇公学教员。民国10年1月,经郑振铎、许地山介绍加入新成立的文学研究会。其后任南京江苏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教员。同年8月,应广州市教育局长许崇清之邀,回广州筹办广州市立美术学校。翌年10月,与陈丘山、冯钢百等人组织广州第一个研究西洋美术的团体——赤社(尺社)。同时举办西洋画展览,极力向社会传播介绍西洋美术。胡在赤社美术学校任教多年。同年12月,参与筹备由政府主办的广东省第一届美术展览会,被省政府聘请为审查委员,并有油画作品参加展出。在审查参展作品工作中,他不顾社会恶势力的恐吓和谩骂,抵制技巧低劣的展品,让社会人士得以正确认识西洋美术。
民国11年(1922)4月,广州市立美术学校正式开课,内设西洋画系两个班,广州市教育局长许崇清兼任校长,胡任教务主任并代行校长职务,兼任西洋画、美术史、艺术理论课的导师。民国15年底任美术学校校长。他在处理校务、教学之余时常撰写艺术论文,如《艺术创造与实际生活》、《从绘画的用途谈到艺术家的自觉》等。
民国17年(1928)5月被免去校长职务,离广州到香港开设美术学校。翌年3月到上海与关良、谭华牧等创办人文艺专和新华艺专。是年10月离沪返穗。自此至民国27年,先后任教于广州市立美术学校、广州市立师范学校、赤社美术学校。并任广州战时民众教育委员会美术室副组长、市立二中教务主任、广州市印刷职业学校校长等职。此期间在报刊上发表的艺术论文有《艺术的下层进展》、《艺术的综合与分离》、《现代西洋画果真东洋画化了吗?》等。期间,参与筹备第二次全国美术展览会广东预展会,被聘为审查委员和征审部主任干事。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广东省战时艺术馆教导主任、广东省艺术院教导主任兼美术系主任、广东省艺术专科学校教导主任兼美术系主任、广东省立博物馆馆长等职。在艰苦的环境中带领学生辗转流徙,经历连县、曲江、罗定等地,仍然坚持上课,培养出一批适应抗战需要的美术人才。
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到广州任教于广东省立广州女子师范学校。教课之余极勤笔耕,在报刊发表的艺术论文《日本的美术在中国的摇篮中长大》、《谈写实的绘画》、《西洋画在中国的发展》等数十篇之多。
1949年夏,经朋友介绍到香港与中国共产党的有关人员取得了联系,回到广州与文化教育界进行地下工作,迎接解放。1950年至1952年间,先后出席广州市第二、三、四、五届人民代表会议,并被推举为广州市政协委员会委员。1950年9月任广州博物馆馆长。同时,当选为华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1951年4月当选为中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常务委员兼美工委员会主任。9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53年9月任广州文史研究馆副馆长。1979年12月任广州文史研究馆馆长。
胡历任:第二、三、四届广州市政协常务委员,第五、六届广州市政协副主席;第一、二届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第三、四届委员会委员,第五、六、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八届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委员会顾问;第三、四届全国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美术家协会广东分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广东书法家协会理事,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顾问;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广州中国画研究会会长等。美术作品有《难民图》、《一个卫兵》、《黄山莲花峰》等。1985年6月27日病逝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