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赞
徒赞(1900~1978)
司徒赞,字子襄,广东开平人。出生于小贩家庭。幼年只在家乡私塾读了3年书。
清宣统三年(1911)司徒赞出国,到马来亚吉隆坡投靠叔父,在中华学校和华英书院接受中英文教育。民国4年(1915)毕业回国,先后进上海公学和浦东中学学习,两年后以优良成绩考进专为归国华侨学生开设的南京暨南学堂师范科,攻读教育学。
民国8年(1919)司徒赞毕业后,经著名教育学家黄炎培推荐,应聘到荷属东印度(今印尼)中爪哇文池兰中华学校任校长。在任期间,编写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南洋荷领东印度地理》。1922年1月,应骋前往巴达维亚(今雅加达),任八帝贯中华学校中学语文教师。任教仅4个月,又应聘前往苏门答腊巨港,任华商总会坐办。后应粤籍同乡的要求,创办华侨学校(它是巨港最早创办的华校之一),并任校长。
民国14年(1925)底司徒赞回国省亲。次年4月,重返巴达维亚,经当地华人领袖洪渊源的介绍,出任八帝贯中华学校校长。1927年1月,又应聘前往中爪哇三马旺,担任刚复办不久的荷印华侨学务总会视学。次年1月该会停办后,重返巴达维亚,出任《工商日报》主编。1929年7月,应聘再度前往巨港,任丹戎厄林爱群学校校长。
1932年2月,司徒赞前往新加坡,创办《新侨周报》。因销路不佳,半年后停刊。是年10月,他重返巴达维亚,出任《时报》主编。次年5月,再次任文池兰中华学校校长。
1935年7月,应巴达维亚广仁学校(广肇会馆主办)董事会的邀请,司徒赞回巴达维亚,任该校校长。此后他一直在巴达维亚,从事华侨教育和侨团工作。1937年被选为巴达维亚华校教师公会主席,曾获该会颁发“热心华侨教育”的金质奖章。此外,他还被选为广肇会馆文书主任、董事和副主席以及广肇青年会、新明会(荷印籍华人所主办的福利团体,会员有万余人)和养生医院的顾问等。
1937年中国爆发抗日战争后,司徒赞担任在巴达维亚成立的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文书主任,积极投入筹款募物等救济工作。
1942年3月,日军占领爪哇。4月,司徒赞以“敌性华侨”的罪名被捕入狱,备受折磨,直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才被释放。出狱后,在广肇会馆、华侨公会和福建会馆三大侨团的支持下,与华侨教育界的几位知名人士筹办“联合中学”,并被举为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翌年7月,该校由中华总会文教部接办后,易名为“华侨公立巴城中学”,司徒赞出任第一任校长,在该校成立10周年时被校董会授予“热心教育”金牌。在创建联合中学的同时,还出任刚恢复组织活动的华侨慈善事业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华总会副主席,积极安置、救济战后初期大批涌入巴达维亚的各地难侨。此外,从1945年10月至1951年,任中华教师公会主席,大力促进战后巴达维亚华侨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1950年5月中国和印尼建交后,司徒赞被选为雅加达华侨团结促进会副主席,致力发展中印(尼)友好关系。1952年该会易名为雅加达中华侨团总会,成为战后爱国华侨的最高侨团组织机构,他被选为副主席兼文教部主任。1955年以后他连任两届主席,为维护华侨正当权益、团结广大侨胞拥护新中国和促进中印(尼)友好关系等事业作出贡献。在任期间,两次率领印尼华侨代表团应邀回国,参加国庆观礼,并到国内各地游览参观。返印尼后热情向侨胞宣传祖国的新气象和新成就。
1960年司徒赞-回国,定居于广州。其后,出任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兼该校董事。任第二届广东省政协委员、第三届广东省人大代表、全国侨联委员、广东省侨联常委、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董事和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在暨大东南亚所任职期间,撰写了《荷兰统治时期的印度尼西亚华侨教育简史》。
1978年3月14日于广州病逝。遗著有《中日游记》、《爪哇故事童话集》和《纪南堂诗词存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