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如杰
马如杰(1914-1984年),又名德良,广东省遂溪县界炮乡老马村人。
出身贫农家庭,少年时在家乡界炮村读私塾。1938年参加抗日活动,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老马村党支部书记、中共遂溪县西北区委委员。为掌握国民党政府的基层政权,以利于建立抗日革0据地,经中共遂溪县委、西北区委批准,出任老马村保长,掌握一批枪枝作基础,组织抗日联队,进而改编为由共产党领导的南路抗日游击队。其同胞兄弟四人均参加革命。1946年6月,如杰奉命北撤到山东解放区,进华东军政大学读书,1947年秋,受党组织派遣南返家乡组织武装斗争,担任中共遂北县委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粤桂边区纵队第二支队第八团政治委员、第二支队副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遂溪县县长、中共徐闻县委书记、化州县委书记。
1953年7月阳春县完成土地改革。11月新任县委书记马如杰在中共阳春县委扩大干部会议讲台,传达《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同年冬肩负背包到附城高寨,带领办社工作组建立阳春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附城高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住进老贫农柯荣溪家,以一块半床板搭起床铺,和荣溪同吃、同住、同劳动,一起赶牛犁田、挑粪施肥。1954年早造,高农业生产合作社比上年同期增产一倍八,晚造又获大增产,吸引了全县各区、乡广大干部前来参观,带动了全县各区、乡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春,为高建起全县第一个蓄水灌溉的小山塘,带动全县掀起兴修小型山塘、水陂热潮。他艰苦朴素,到各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都独立骑上自行车,长途跋涉,车后捆着被席和简单行李。在其足迹所到之处,均和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
1957年2月,马如杰再任中共阳春县委-,带领县委一班人领导全县各农业生产合作社掀起大办水利0。任命副县长林举英为西山陂工程总指挥,调动全县劳动力协作,在西山河的西风坑口筑坝开渠,灌溉漠阳江河西平原。短期内西山陂、龙湾陂、响水陂三大骨干工程于1958年先后建成通水。同时,还建成一批中小型山塘、水陂和水库,使20多万亩农田消除旱患。
1958年,全省刮起“学麻城,赶麻城,粮食亩产超万斤”的浮夸风。同年7月8日,马如杰带领春城全体机关干部到南门垌种试验田,搞“蚂蚁出洞”密植,过量重施氮、磷、钾肥,结果禾苗发热腐烂失收。经实践证明不能“亩产万斤”,他坚持实事求是,向上汇报粮食产量。同年9月,全县搞大炼钢铁群众运动,马如杰带领县委机关干部,在春城垌尾村东建土高炉,亲手拉起鼓风机燃烧木炭炼出生铁,实践又证明用土山塘、炮楼烧铁矿石的失败。同年11月,调湛江专员公署任副专员,他深感“浮夸风、命令风、共产风”坑害人民群众。对出现三年经济困难十分痛心,遂向组织表示愿意重返阳春,贯彻《人民公社六十条》,领导群众发展生产,克服困难。
1961年3月撤销两阳县,恢复阳春县建制,马如杰第三次返阳春,担任中共阳春县委-,看到阳春人民遭受“浮夸风、命令风、共产风”之后,粮食歉收,面临春荒,立即提出:“见缝插针,大种早熟作物,渡过难关”,在旱地、五边地扩种红薯、粟类。他带领工作组继续到附城公社高大队蹲点,贯彻按劳分配政策,恢复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取得经验,推广全县。1963年全县经济形势迅速好转,粮食生产连续三年增产,物价稳定,市场兴旺;因三年经济困难而患病的人恢复健康,县人称马书记贯彻了“救命政策”。1965年8月调任广东省贫下中农协会副秘书长。
1967年1月张春桥、姚文元在上海掀起的“一月风暴”席卷全国,阳春县军管会支持“造反派”组织,夺了中共阳春县委、阳春县人委的权。3月13日,马如杰被“造反派”派人到广州揪回阳春批判斗争,株连全县数百名干部,称为“马如杰黑班子”,被绳捆索绑巡街游斗。1968年夏天,马如杰在被监护的牢房里,认真阅读毛泽东著作,静观时局的变化,认定阳春当时的领导,贯彻“林彪反动路线”,借口读毛泽东的语录反对毛泽东思想,打着“文攻武卫”的旗号挑动武斗;阳春出现乱打乱杀,使近二三千人无辜丧生;从中央到地方被打倒一大批干部。这样打着“革命委员会”招牌干坏事,是林彪篡党夺权的-阴谋。于是他在被斗争的公开场合,当众指斥林彪。同时,在1969年3-7月,他先后三次给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写信,反映阳春县“文革”中的丑恶现象。信里最后说:“请党中央派人下来调查‘文革’中发生的问题,并把我反映的情况印发给全党开展大辨论,彻底清算林彪的罪行,肃清流毒,使中国共产党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前进。”结果,信被湛江地区执行林彪路线的人截获,送回阳春公安军管小组,作为现行-大案的“罪证”,下令“限期破案”。
1969年8月17日,马如杰被以“现行-”罪,正式逮捕入狱,从阳春押到湛江,在不到五个月里,先后受审讯47次,他面对审讯人员,激昂地说:“我讲的、写的都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关系到党和军队的大是大非问题,关系祖国、民族的生死存亡问题。我向党中央、毛主席提建议,完全是从革命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我懂得党内民主,共产党员有不同意见,有责任向党中央反映,讲错了可以批判,也可以保留意见。难道这样提个意见就是-?我马如杰坚信共产主义,压是压不倒的!”审讯毫无结果,而阳春县革委会一位领导却在马如杰的审卷签署了“判处死刑”。马的妻子王仲三次赴北京上诉。广东省当局批复,判处马如杰有期徒刑十五年。林彪死后,--集团的爪牙继续破孩马如杰,办案人把案卷中马如杰反对林彪的材料改为“攻击伟大领袖”。
1978年9月28日中共湛江地委召开大会,宣布马如杰冤案平反;11月18日《南方日报》第一、二版刊登《广东省委为马如杰同志彻底平反》的长篇通讯和《顶风傲霜绿油油》的报告文学。中共广东省委号召全省干部“向马如杰同志学习”。阳春许多患难与共的干部往广州探望身受伤残的马如杰同志,他表示愿意重返阳春,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治愈“文革”的创伤,落实政策,发展生产。但马身负伤残,年事已高,不能驱车数百里重见阳春人民和战友。1984年8月马如杰在广州病逝,终年70岁。中共阳春县委、县政府及各机关派代表往广州向其遗体告别,参加追悼会,寄托阳春人民的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