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尚(450-465),字孝师,南朝宋孝武帝刘骏次子,母为皇后王宪嫄。孝建三年(456),被封为西阳王,并任扬州刺史,时年不过五、六岁。大明五年(461)改封为豫章王,任会稽太守。七年(463)更加号车骑将军、散骑常侍。前废帝刘子业时,让刘子尚任扬州与南徐州两州都督,领尚书令一职。
起初,刘骏因为刘子尚是皇后之子,也是太子的弟弟,故对他还相当重视注意。但后来刘骏宠爱殷淑仪,连带对她所生的新安王刘子鸾疼爱有加,刘子尚的宠爱也就渐渐衰落了。等到他长大以后,不但才能凡庸,而且人品个性顽劣凶恶,颇有其兄刘子业之风。刘彧将刘子业杀害后的第二天,以皇太后路惠男的名义下令:“豫章王刘子尚个性顽劣,穷凶恶极,悖行天理;会稽长公主刘楚玉纵欲-,私藏男宠,毫无人伦之道可言。现在,可以赐他们两人在自宅自尽。”姊弟遂自尽死,刘子尚时年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