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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栋(1910~1949年)
刘家栋,江苏泗阳人。民国18年考人租界工部局当巡捕。工余常阅读进步书刊,十分崇敬鲁迅,在鲁迅出殡时,曾冒着危险,沿途保护送葬队伍。上海沦陷期间,新四军干部杨干来上海采购物资,被日伪发觉,刘家栋以警察身份为之掩护解脱。以后杨再次来沪采购时,刘还帮助将物资运往根据地。民国34年1月,刘参加中国共产党。抗战胜利后,坚持在普陀路警察分局从事地下工作。上海解放前夕,中共上海警委从电台收听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后,立即油印2000多份。钱凤岐、刘家栋等接受分寄任务,迅速将布告附上警告信,寄到警官和特务分子家中,敦促他们认清形势,起义反正,立功赎罪,争取宽大处理,在警察局内部引起极大震动。市警察局长毛森连续下了3个训令,要迅速破案,并在警察系统内疯狂搜捕。民国38年5月13日晚钱凤岐和刘家栋先后被捕,并被连夜押往总局,由毛森亲自主持审问。在一星期内被审讯几十次,严刑拷打,坚贞不屈,于5月20日被杀害于闸北宋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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