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性鲁
马性鲁,字进之(生卒不详),江苏省应天府溧阳县(今江苏省溧阳县)人。明弘治年间,中进士。正德初,任兵科给事中,后因故降任平阳县丞。正德十三年十二月(1518),升任顺昌知县。
马性鲁一到顺昌,就热衷检阅地方志书,探讨有关记载建政、经济、教育、风俗、民情等各方面情况,作为执政参考。他看到旧县志“统纪不明,辞义不伦”,(明正德《顺昌邑志·凡例》)认为县志是记载一县的史实,必须慎重修撰,于是组织一套重修县志的班子,他亲自主编,以旧志为基础进行删繁、补缺、增新,历时三年,编成正德《顺昌邑志》。这部志书体例严谨,叙事较详,文笔简练,曾得到当时翰林院国史修撰承务郎舒芳的称赞,说马性鲁“学术纯正,文理密察”。(明正德《顺昌邑志·风俗志》)但由于时代局限,这部志书中仍有不少封建糟粕。
以前,乡人对送子弟入学很不重视,每当提学宪臣来选民间优秀学生,大家还是互相辞让。正德十四年(1519),马性鲁倡导多办学校,培育人才,建立了养蒙社学、养正社学以及重建双峰书院等,为民间子弟求学提供有利条件。他还劝告父老要聘请明师,重视教学质量,并集中优秀学生考试,得十五人,输送高一级学校学习。从此,求学之风日益兴盛。
正德年间,顺昌民间有疾病者很少用医药,多祀祈祷,崇拜鬼神。一个小县就有大小寺庙一百一十九处,“淫祠遍于四野”。(民国《顺昌县志》)正德十五年,马性鲁按照上级的意图,下令查革。他在正德版《顺昌邑志·寺观志》小序中写道:“游手群聚,蚕食一方,蠢国耗民,莫此为甚”,认为以神权诈众,是祸国害民的行为,必须革毁。于是被毁废的寺庙达一百零一处。他还利用革毁寺庙收回的地基和庙产,作为修建地方公益场所使用。
明嘉靖年间,性鲁升任寻甸(今云南省回族彝族自治县)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