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男,汉族,江苏省泰兴县人,1966年6月出生于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的一个工人家庭。1983年10月应征入伍,生前系乌鲁木齐消防二中队战士。
1984年6月4日下午晚饭过后,战士们都在操场上打球、散步。刘军正在清扫中队猪圈,突然从和平渠岸边传来了群众落水的呼救声,刘军扔下铁锨翻过栅栏,直奔和平渠,只见两名落水群众正在水中挣扎。刘军毫不犹豫地跳入急流之中,抓住了其中一位落水群众,就在他站起来准备把落水者推上岸时,急流又将他冲入水中,落水者也被冲散了。当刘军再次浮出水面时,落水者已被冲出几十米远了。
此时的刘军身体多处被和平渠底部的石头撞伤,但他始终没有放弃营救落水者。这时,战友唐建国、王英超、吕建强等也都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和刘军一起进行营救,在碾子沟担任抢救任务的司务长韩六新和消防四中队副教导员李勇迅速组织中队的战士向阳、陆贵华将三条水带铺撒在水面上。刚系好保险绳,两名落水者和抢救的战士就被冲了下来。这时,刘军奋力将一个落水者推上了岸,而自己却因体力不支被急流冲了下去。战友们将落水者和部分战士救上岸后,又急速往下追赶刘军。经过紧张的追堵,终于在明园和平渠转弯处将刘军救上了岸,并急速送往总队医院,但因抢救无效,刘军壮烈牺牲,年仅18岁。
1984年6月11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批准刘军同志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