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为正,字尚德,号燕阳,明绍兴会稽人,父商廷试。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张元忭榜进士,试政都察院,选刑部贵州司主事。
有子商周祚,孙女为清初女词人商景兰。
适朝议改诸部主事为御史,遂任江西道监察御史,奉命巡按山东。寻兴疏浚胶莱河之役,六万民兵渍卤泥淖,积数日,虫生股胫,怨詈环噪,将倡乱。为正疾驰前往抚慰,事遂安定。后巡按福建,协助巡抚庞尚鹏推行“一条鞭”法,巨室弗悦,百姓称便。民歌有云:“庞公父,商公母,增我田畴省门户,隶不下乡,民不见官府。”福州兴化皆立祠祀。行满回京,父老跪送者千余人。后提学北畿,逾二年迁大理寺少卿乞归卒。年七十六。《绍兴县志资料》第一辑有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