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山
王正山,又名王明远,嵊州北漳镇东林村人。1930年,到上海美亚绸厂当织绸缎艺徒。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曾任上海法南区共青团支部书记、区委组织部长。1934年3月,因领导美亚绸厂-斗争被捕入狱。1936年10月出狱后,在浙江长兴县休养期间即投入抗日救亡运动。
1937年10月,王正山回嵊县开展建党工作,通过团结广大进步青年,组织抗日流动宣传队、乡村救亡协进会、安排进步青年进入政治工作队等方式,宣传抗日救亡,同时发展积极分子入党。1938年1月,任中共嵊县工委书记,6月,改任中共嵊县县委副书记。11月,嵊县县委扩建为中共嵊县中心县委,任书记,使当时嵊县的抗日救亡运动和发展党员工作,成为宁绍地区做得最好的三个县之一。1940年3月,调任中共绍兴县工委书记,以绍兴三区政工队员,南池区、阜埠区署服务员等身份,积极发展党员,组织抗日武装。1941年9月,因病返回家乡,与组织失去联系。1943年秋,经多方找寻,与嵊新党组织取得联系,并被派到当地国民党区政府工作。被派到当地国民党区政府工作。
1945年9月,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后,王正山受党组织派遣到上海从事工人运动。1948年3月,再次被捕入狱,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他积极参加策反五人小组,秘密策反牢狱长起义。在国民党撤离准备-被捕共产党员,牢狱长提前一周宣布起义,释放了大批政治犯。1949年5月,王正山出狱,参加上海市军管会接管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王正山任上海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长。1960年4月,调安徽淮北宿东工作,先后任煤矿矿务局总库主任、食品公司经理、宿东商业分局局长。1974年底退休,后转离休。1990年4月逝世。 (陈良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