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1979-1997),男,义乌稠城朝阳门人。1993年7月于城南中学初中毕业,1996年7月新义中学高中毕业。1996年12月应聘任中国小商品城第二交易区协管员,后调任第六交易区协管员。
1997年4月18日上午9时20分许,市场经营户虞海水上二楼农行分理处提取巨款后返回摊位,当走到楼梯休息平台时,突然背后被歹徒连击两枪,当即倒在血泊之中。歹徒抢走其刚提取的8万元巨款迅速逃窜,市场哗然。枪声和喊声惊动了正在值勤的王军,立即奋起直追。追上罪犯后紧抓不放,罪犯见难以脱身,便拔枪对王军左胸部扣动扳机,王军的左心脏、右肾被子弹穿透,当场倒地,壮烈牺牲。
王军出生在复员军人家庭,父亲40多岁得此独苗。父母体弱多病,家境困难,造就了王军许多优良品质:勤俭耐苦,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刚正勇为。在学校里,自己虽困难,但还是带头捐款资助特困生。在社会,坚持3年为90多岁的孤寡老人金彩芹照料生活。参加工作后,依然艰苦朴素,为照顾家庭,省吃俭用,以致牺牲时,同志们发现他的内衣内裤竟然都打上补丁。在工作岗位上,王军总是任劳任怨,作风正派,不谋私利,敢于同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为维护商城的繁荣与稳定,尽心尽职,直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1997年5月,王军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王军牺牲后,母校新义中学的师生献上挽联:“天若有情应寿百年子俊杰,人谁不死独将千古让英雄。”这是对王军一生最好的写照。
来源: 义乌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