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军成
许军成男,汉族,1917年5月出生,霍山县漫水河镇安家河村人。曾用名许秀明。中共七大代表。他是贫苦农民家庭出身,8岁时受亲友资助上小学。两年后辍学放牛。1930年春受革命影响,参加乡苏维埃共产主义劳动童子团,被选为分队长,站岗放哨,帮助红军打土豪、分田地。10月参加革命到乡苏维埃政府工作。1931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霍山县五区独立游击大队,任旗手。5月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7月游击大队编人中国工农红军霍山县独立团,调任团部旗手。8月分配到第一营第三连当通信员,在共青团霍山县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少共县委委员。1932年春被选为出席鄂豫皖共青团代表大会代表,参加皖西北道委党训班学习。后调皖西北道委保卫局工作,任保卫局侦察科长和保卫局长的勤务员。9月红四方面军撤离大别山后,任红二十七军第七十九师师部勤务员。1933年初任红二十八军第八十二师师部通信员。同年秋任红二十八军第八十四师师长警卫员。1934年秋任红二十九军第八十二师第二四四团第三营第一连班长、排长。参加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三、第四、第五次反“围剿”和红二十五军长征,两次负重伤。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9月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8年1月部队改编为新四军。先后担任新四军第四支队第七团政治指导员、宣传干事、宣传科科长兼-科科长、营政治教导员。1941年6月起任新四军第二师第四旅第十团政治处副主任。11月任新四军淮南军区路西军分区独立第五团政治委员。参加淮南路东、路西反“扫荡”斗争。1943年3月步行赴延安,12月到延安,人中共中央党校二部第十三支部学习。1945年4-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0月调往东北工作,任-总队政治处主任,对原成分较复杂的公安总队进行改造并取得成功。12月起任东北人民自卫军辽宁军区保安第三旅第八团副政治委员。负责组织部队开展杀敌立功运动,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在团里办《立功报》,促进立功运动在部队的开展,受到上级的表扬。1946年春任团政治委员。1947年8月起任东北民主联军(后改为东北野战军)第四纵队第十二师第三十五团政治委员。1949年5月后任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第十四兵团第四十一军第一二三师第三六八团政治委员。率部先后参加辽沈、平津、衡宝、广西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解放军第四十一军第一二三师政治部副主任。1950年12月调任第四十一军第一二一师副政治委员,1951年3月任代政治委员、师党委书记。同年到军事学院学习,毕业后任军政治部副主任。1955年12-1964年4月任南昌(福州军区)步兵学校政治委员,1956年1-3月任学校党委常委,同年6月至1961年6月任党委副书记,1961年6-1964年6月任党委书记。1964年7月任福州军区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党委常委、党委监察委员会书记(至1966年1月),“文革”中受冲击。1969年11月任福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70年12月任福州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1978年离休。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正军职。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得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