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己救人献青春
林俊英,莆田人,1931年出生于笏石镇的一个贫苦家庭。1949年家乡解放后,她积极参加家乡的反霸、土改斗争,曾任民校教师、乡农会委员、乡妇女主任、区妇联委员。1950年5月加入共青团后,当选为乡团支部组织委员。1950年冬,到永安县百货公司任营业员。她关心顾客,服务周到,被评为优秀营业员。她担任共青团支部书记、总支委员、基层工会主席和县工会执行委员,先后19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积极工作者,得到党和政府多次奖励。1959年,任百货公司缝纫厂副厂长。1960年2月,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1960年6月9日晚,永安发生特大洪水,林俊英紧急组织职工抗洪抢险。她以身作则,冒雨昼夜巡逻,护厂护店。10日中午,林俊英根据上级指示,迅速组织强劳力奔赴燕江边抢捞漂木。职工陈凤祥等3人被困于汹涌激流中,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林俊英面临险情挺身而出,急驾小船冲向江中,把3人救上船。她却因船只被漂木撞翻而落入江中,被洪水夺走了生命,当时年仅29岁。
中共永安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沉痛为林俊英举行葬礼,高度赞扬她为抢救国家财产、抢救阶级兄弟而英勇奋斗、舍己救人的共产主义精神。同年6月15日,中共永安县委追认林俊英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