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笏隆(1889~1947年)
林笏隆,乳名昌芽,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九月二十三日出生于大田县武陵乡百束村一个富裕家庭。他胸有大志,继承祖业,经营商贾,收租放债,青壮年时就成为武陵地区的首富。他性情刚直,办事公道,不以强压弱、欺压百姓;不逼租逼债,允许拖欠。
林笏隆重视教育,爱才用才,以他为首创办武陵中心小学,资助林鸿图到河北省立农学院念书。他发现林大蕃是大田中学的高才生,请他回武陵小学当校长。民国26年2月,中共武陵小学党支部建立后,为站稳脚跟,发展壮大党的组织,支部书记林大蕃亲自做林笏隆的思想工作,在其女林友梅的配合下,林笏隆深明大义,表示支持地下党领导抗日救亡的活动,当场拿出4支长枪、2支驳壳枪送给党支部建立革命武装。党支部在农村中建立农民自卫队,决定由林笏隆任总负责人。自此以后,他全力支持地下党在武陵地区的革命活动。首先以他的平时交往和影响力,出面做谢洋林维邦(曾任宁洋、漳平县知事)和广平的蒋超(省参议员、广平民团团总)的-工作,他们都公开或暗中支持地下党的革命活动。林笏隆的儿子林其蓁在燕京大学附中读书,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北平西山游击队,在抗日战场被日本侵略军杀害,他化悲痛为力量,支持长女林友梅参加地下革命。并以他的雄厚资财,以钱、粮全力支持地下党,为地下党发展壮大作了很大的贡献。
林笏隆全力支持地下党的革命斗争,两个子女都是中共党员,国民党当局对他恨之入骨。民国33年7月,剿共部队800多人突然包围武陵地下党根据地,林笏隆被捕关进三元梅列集中营,受尽严刑拷打,宁死不屈。最后由他家属和亲友通过蒋超、林维邦和均溪镇镇长乐育英用重金收买,得予保释,于民国36年5月保外就医。由于在监狱里受残酷折磨,身体被摧垮无法医治,出狱后仅2个多月便去世,时年58岁。1989年,省人民政府追认林笏隆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