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琯
田琯(1533~1606年)
田琯,字希玉,号竹山,明嘉靖十二年(1533年)出生于三十五都梅岭村(上京梅林),明隆庆四年(1570年),37岁参加庚午科顺天乡试,名列六十。次年,在辛未科会试中,高中进士,被委任江苏吴县知县,后改任浙江新昌县知县。在新昌县任职期间,体察民情,整肃民风,痛惩时弊,使社会风气大为改善。到任第二年在察访中发现水利失修,组织百姓协力修筑水渠,颁布“均水法”,阻止权贵土豪仗势用水,使城郊一万三千亩农田变为肥田沃土,百姓感激不已。他派出典吏朱琳督工修筑县城西郊的后溪堤,杜绝水患。在县西的三溪渡口设置渡船,解决百姓过往无舟之难。调离新昌县后,当地百姓为他立生祠以祀之。大田建设乡有一条从永安西华村流过建设乡2公里长的水圳,民称为“簸箕圳”,是田琯中举后为感谢其妻嫂资助赴读之恩而修筑的大水圳,其圳至今仍灌溉着百余亩农田。
田琯因治水有功,被提任南京户部主事,任上严法纪,除弊端,惩奸佞,清正廉洁,后迁员外陟郎中、任江西南康知府。又升云南兵备副使,整饬曲靖、寻甸、马龙、沾益等县兵马,并摄管贵州普安、四川东川一带兵备。由于他刚正不阿,得罪于朝中权贵,被降为广西布政司参议,分守右江道,后改任云南副使,分守洱海道。至此,他辞官归里,再举不就,直至74岁卒于家中。诰封文林郎、承德郎、中宪大夫及中议大夫。
田琯精于易理,著有《雷心赋注》、《地理直说》、《辩或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