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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尔康黄颂慈
(1880~1943年)(1909~1976年)
黄尔康又名黄载禄。沙县城关兴义坊人。父为泥水匠,母为琅口茶行女工,因家境贫困,入果育义学就读。15岁在范瑞吉店当学徒。后相继与人合办过塘栈、正茂泰南货店、正茂牲南货店。民国16年(1927年)独资办黄正茂京果店,除在福州霞浦路(后迁往马祖道)设有分行外,上海、天津、台湾、漳州、永安等地亦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商行,经营笋干、纸、菇、木材等土特产品,同时又创办联吉盐业公司,为沙县巨商之一,连任商会会长达10年之久。
黄尔康由贫而富,却无富焰骄人、欺贫重富的行为。某年夏天一日中午,一小孩到黄正茂店中买一铜片白糖,一店员正在吃饭,随口答道:“没有糖卖。”黄尔康听到,连忙出来叫住那小孩,把白糖卖给他。事后,黄尔康对那店员说:“炎日当头,叫小孩来买一铜片糖,定是家境贫寒且又有急用,你嫌一片钱生意小,麻烦多,可见不会做生意。还是另请高就吧”。那店员遂被辞退。黄尔康的店规家训强调:遇有穿草鞋进店,店主应亲自送茶敬烟,以示亲切;遇有穿皮鞋的进店,则由店徒送茶敬烟,以尽礼貌。任商会会长时,往往宴会频频,无暇应接。但若有贫困人家宴请,黄尔康往往提早先到。他认为贫困人家少有宴会,如果不亲临参加,难免使人失望。故宁可不赴富贵人家宴会,也不失礼于贫困人家。民国29年农历六月,适逢黄尔康60寿辰,子女亲朋欲为他做寿。黄尔康因时逢大旱,灾情严重,怕做寿引起非议,特改在九月举行寿庆,且一再交代,时值抗战,人民生活艰苦,不可铺张浪费。
黄颂慈为黄尔康长子。幼时入连贡璋私塾受启蒙教育。后入黄家举办的家塾就读。民国9年12岁时入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学习。民国12年毕业后在父亲店中当学徒。19岁时即在福州主持黄正茂庄的店务。民国32年黄尔康逝世后,独力主持黄家在沙县、永安、福州、上海等地的业务。民国38年派人赴台湾考察商情,在高雄、基隆经营木材业务。同年5月亲自赴台湾省基隆市整顿店务,后留居基隆。1950年与华泰行合资经营杉木。1951年在基隆开办光正商行,经营中药材和香茅油等进出口业务。后因未能适应台湾进出口商品配给制度改革屡遭损失。后受人诱骗,从事证券买卖和经营彰化毛菇均告失败,与人合资经营爆竹工厂又受挫折,终于一蹶不振。1964年起陷入困境,幸得沙县籍在台乡友曹湘君接济,始行聊度晚年。他在自传中写道:1964年“厄运相乘,竟达十年有奇。晚景凄凉,身心无寄……唯有望天长叹而已”。1976年10月病逝,终年68岁。
黄尔康热心地方公益,任商会会长期间,凡有摊派款额或公益支出,无不带头承担,尽量减轻其他小商的负担。平时则扶贫济困,悯老恤幼,深得乡人赞许。黄颂慈主持商务后,亦热心于地方诸如资助清寒学生、修桥筑路、赈饥救荒等事。民国33年创办尔康小学,开沙县独资办学风气之先。二年后学校停办,又将经费移作清寒学生奖学金和购置县立图书馆书籍。闽北学者如沙县陈绍源、建瓯陈培光等出国留学,黄家亦给予赞助。由于热心文化建设,民国36年黄颂慈出任闽北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去台湾后仍情系家乡。1951年知道家乡开展土地改革,主动将地契辗转寄给人民政府。1954年,他的长子黄邦彦在美国康乃尔大学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后,黄颂慈将他送回大陆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他去世前亲嘱子女一定要将其骨灰送回大陆。1986年1月11日,他的骨灰由其长子黄邦彦送回沙县,安葬在石牌祖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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