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英
吴明英,乳名维岩,字人伟,号光秋,浦城富岭镇双田村人。清光绪十四年(1888)生,父母早丧,由姐抚养成长。宣统元年(1909)毕业于浦城县城东高等小学堂。宣统二年创办桑田初等小学校,任校长兼教员。由于公款不敷,他向亲友借贷、变卖妻子的首饰共得银元700余元,全捐给学校,购置风琴、时钟、地球仪、图书等教学设备。民国2年(1913),学校经费无着,他义务教学半年,同时走家串户与学生家长商量办法,使学校得以继办。民国26年,在东乡长滩小学任教。至民国36年被当局辞退后,村民聘他为村青年补习班教员。
明英教书注重人的品德教育。在长滩任教时,谱写校歌,以焕发爱国热情,反对日本侵略;经常启发学生做勤劳、正直、高尚的人。他言传身教,自己生活清苦,但遇穷苦人上门借粮,都尽力匀给,他那“家剩一斗米,借人半斗粮”的互助精神在长滩广为流传。
解放后,他先后在长滩、富松等地任民办教师。1957年应邀列席政协浦城县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后聘为政协浦城县委员会第三、第四届委员。1963年任县政协文史组名誉组长。1973年,明英83岁,才离开民办教师队伍。1977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