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光国字任民,光泽县司前乡举贤村富家坪人,生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民国11年(1922)于福建省立第六中学初中毕业后,受聘到家乡邻近的管家洲李氏家塾教书,受李氏的青睐,以女儿嫁给他为妻,并出资帮助他在举贤庙角开设商店。
民国22年土地革命运动席卷全县,翁认为有机可乘,遂弃商从军,投靠他的同窗挚友三区保卫团的区团总刘玠,刘委任他为三区团的中队长,从此开始了他-的罪恶活动。为了扩充-的武装力量,他在乡民中大量摊派枪捐,购买0,弄得乡民人人叫苦。
当时上北路的举安、新甸、台山、夫人庙等地相继成立苏维埃政权,纷纷组织赤卫队来保卫苏维埃红色政权和革命的胜利果实。翁凭借他优势的兵力,疯狂地围攻苏区,不断袭击新生的赤卫队。每到一处,翁必大肆搜杀,大肆抢劫,并积极配合国民党12师围攻红军游击队。据有姓名的统计,被三区保卫团逮捕杀害的苏区干部和红军游击队员共计266人,其中属翁光国中队杀害的仅在该队活动中心举安一地就有苏区干部翁林喜、红军游击队员纪文春等30余人,至于遭受这个中队-吊打和关押破孩的苏区革命群众,多得无法统计。
民国23年10月,中央红军开始长征,三区保卫团人枪300余被调到资溪编入江西省保安团第三大队,部分人员被遣散,翁光国也失意回家。当时任第三区区长的湖北人朱秉慎心存戒忌,出于笼络和利用,委任翁为区员。由于翁善于逢迎,竟取得朱的信任,被视为心腹。未几,江西省选拔人员培训区长,翁被选送赴庐山受训。民国26年朱调离第三区后,翁遂继任为第三区(后改杭北区)区长,直至民国34年,任职时间长达8年。他利用抗战时间抽丁派款的名义,变本加厉地横征暴敛,敲榨0,大发国难财。为了树立个-势,他除拥有一支人枪数十的区警卫队外,还收罗国民党的散兵游勇,长期豢养在家作为他的鹰犬和密探,“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俨如杭北的土皇帝,人们讽称他为“北路侯”,他还自以为得意。
民国35年秋撤区扩乡,翁失去区长的职位,他不甘失落地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通过多方活动,他竟用尚在中学读书的儿子翁贤的姓名,接任新甸乡乡长之职,同时用钱买得新甸田粮办事处主任的肥缺。在职期间,他上下串连,内外勾结,将所收到的赋谷,大量-私运至福州牟取暴利。不久,新甸乡改选邱桂轩为乡长,翁所任新甸田粮办事处主任之职也被免去,由黄孟芳接任,清仓移交时,翁被查出-赋谷2800担。事发后翁急忙离家,匿迹山林,企图逃脱罪责。民国38年5月17日,赣闽粤边区纵队起-放光泽,同年8月蔡缄三率部叛变为匪,翁亦企图东山再起。1950年2月17日光泽正式解放,在解放军剿匪部队的四面围剿下,光泽各部股匪大部被歼,翁知末日来临,化装潜逃。1950年翁在邵武被逮捕归案。由于他罪大恶极,1951年1月被人民政府镇压,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