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赞元(1613~1699),字匡侯,号素园,别号遯叟,世居平和之侯山(今小溪镇西林村),明崇祯八年(1635)进县学,清顺治四年(1647)中举人,出仕后,累升至河北道参议。赞元任过职的地方,都留有良好的政绩。当时,河北为九省通衢,号称难治,而赞元为地方裁革陋规,澄清民间苛扰,深得河北人民的称颂。
赞元洞察时弊,不愿混迹-污吏之间,于清康熙十四年(1675),毅然告老归田。时因福建兵乱未宁,他侨寓南京,直至逝世,前后达25年。此间,他摒绝官场应酬,每天和当地名士饮酒赋诗,以著述为乐。著有《文钞集》、《出门吟》、《遯园草》、《悔斋诗集》、《又新集》、《远游草》、《怡老篇》、《纪年稿》等,这些著作大都是为表达自己立身处世之道而作。
赞元诗、文造诣皆深。顾彩的《李素园先生文集序》,认为古人诗之不能养文,犹文之不能兼诗,举李、杜不以文传,曾、王不以诗鸣为例,而称赞元之诗文兼优。序中说:“嗟夫,李、杜、曾、王分道扬镳于千载之上,先生不难以一人兼之”。杜浚的《李匡侯出门吟序》则把赞元之五言诗与王维、孟浩然相提并论,并且列举福建历代名诗人而逐一加以评比,认为闽之诗人几乎无以伦比。序中还说;“闽海山水人物之奇,得此诗伯而无遗恨矣!”
赞元岁至耄耋,身心活跃犹如壮年,清康熙三十八年冬,晨起,无疾而卒,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