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加令
彭加令,男,1940年11月出生于南丰县琴城镇,山东省冶金设计院副院长兼建筑设计分院院长,高级工程师。历任工程设计专业组长、科长、院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兼任山东金属学会建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先后参加及主持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200多项,多次获院级、厅级优秀设计奖,其中,作为土建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的山东耐火材料厂某大型厂房获山东省优秀设计一等奖;作为总设计师之一设计的青岛技术经济开发区东部综合小区获冶金部优秀设计一等奖。撰写《某厂改造工程采用悬臂带形基础》、《关于建立专业设计科室质量保证体系的探讨》的论文,公开发表,后文被收入《中国科学技术文库》。1986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章,1987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