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维华
马维华(1924~2004),山西沁源人。民国27年(1938)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历任沁源县抗日青救会儿童部长、青救会区主席。其间,曾奉命赴河南孟县开辟新区,任工作队第一大队队长,开展反奸除霸、减租减息斗争。建立新政权后,任孟县农会常委兼区主席。抗战胜利后,历任太岳四地委检查团团员,中共垣曲县委委员、秘书、办公室主任。新中国成立后,调阳泉工作,历任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农村工作部副部长、荫营区委-、郊区区委书记、平定县委常务书记、市委农工部部长、市委副秘书长和秘书长等职,为阳泉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建设和“三农”基础的奠定付出了不懈努力。“文革”初期受到冲击,1967年3月,任市委核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此后,又历任矿务局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等职。1980年5月以后,先后调任中共忻州地委副书记、中共长治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地方人大设立后,马维华于1983年12月返回阳泉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为推进全市民主政治建设做出贡献。(《太行明珠·阳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