穰明德(1912-2000)
交通部部长助理,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江西省莲花县人,1912年10月22日出生于莲花县坪里乡一户贫苦农民家庭。幼时入当地私塾读书一年。辍学后当学徒。1927年10月参加少先队,任莲花县少先队队长。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任莲花县区青工主任、青工科长。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8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红八军、红六军团无线电台班长、排长、连政委。1934年8月随红六军团西征。参加了开创湘鄂川黔革0据地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历任红二方面军第六师、五师、九十六师团政委、师组织科长。到达陕北后,进入红军大学第二分校学习,任一团总支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员支部书记,抗大总校政治部、二大队政治协理员,抗大六分校政委。1941年起,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新编第十旅政治部主任、政委,太行军区第二军分区党委副书记、政委、地委常委、政治部主任,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第二野战军政治部-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中原时,历任先遣支队队长、野战军直属队政委。到达大别山后,历任鄂豫二地委、二分区书记兼政委,二野后勤部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新中国成立后,他服从组织安排,转到地方工作。1951年1月至1958年12月,先后担任西南军政委员会交通部副部长兼公路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康藏公路修建司令部政委、党委书记,中央交通部西南公路工程局局长,中央交通部部长助理。曾列席党的八大。他为建国初期抢修和恢复西南交通运输,保卫西南国防和进军西藏,为国家运输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迅速成长为公路专家。并著有专著。
1958年受到错误处理。1959年1月安排到湖南工作。先后任省交通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省革委会工交组副组长兼省铁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省交通运输指挥部副指挥长,省工交办副主任、省计委副主任、省经委副主任兼省交通运输指挥部副部长。在“文革”中,他对林彪、“-”一伙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1977年当选为政协湖南省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979年11月,他受到错误处理的问题得到彻底改正,恢复名誉和原工资级别。1980年12月当选为湖南省政协副主席。1984年3月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1986年7月经中央批准离职休养。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仍然关心湖南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关心人民政协工作和省政协机关建设。
2000年5月20日在长沙病逝,终年88岁。党和人民对他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他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