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莉,女,汉族,1956年2月出生,山东省牟平县人,中共党员,原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一部乘务员。1987年荣获“乌鲁木齐市劳动模范”称号;1990年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1991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95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王书莉自从到乌鲁木齐市公共汽车公司(现为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以来,热爱本职工作,克服种种困难,赢得了各族乘客的高度赞誉。她连续多年出满勤、干满点、加班加点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在她的带动下,她所在的车组连续多年被评为“公司先进车组”、“优质服务规范化车组”。她坚持以满腔热情的态度、亲切的语言、周到的服务对待乘客,始终做到你发火、我耐心;你粗暴、我礼貌;你责怪、我周到;你有气、我热情,用文明服务促进文明乘车。在工作中,王书莉坚持用维吾尔语、汉语两种语言服务,方便少数民族乘客;遇到乘务纠纷,她和颜悦色,耐心解释,直到乘客满意为止。大家都称赞她报站清楚、服务质量高、态度好,乘她的车感到非常亲切和温暖,外地的乘客从她身上看到乌鲁木齐人的精神风貌。
自1987年以来,王书莉先后献了五次血,其中义务献血三次。为了工作,她常常把孩子锁在家里,就连孩子生病,爱人不在身边,她都没有请过一天假。她待人诚恳、乐于助人,多次见义勇为,曾两次负伤。王书莉以实际行动表现出了工人阶级勤劳淳朴、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为边疆公交事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