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益
刘仲益(1895—1970)海阳县(今海阳市)新庄头村人。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0议山东省委员会副主席、党组书记。193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任中共莱阳中心县委组织干事, 在海阳西乡秘密开展党的工作。同年9月,任中共海阳特支书记。次年8月10日,组织10余人袭击黑石嘴盐务所,缴获一批0。1934年8月,任中共海阳县委委员。同月29日被捕,备受酷刑,坚贞不屈。1936年秋,被解往济南反省院,因拒不反省,复送高等法院。在狱中结识理琪、姚仲明等,秘密组织“铁窗堡垒”,发动难友进行“反-、反饥饿、反逼钱”斗争。1937年11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 返回故里,重建中共海阳特支,任书记。次年3月16日,组织40余人智袭东村区联庄会,缴获020余支。中共海阳县委重建后,任书记。1940年7月, 以胶东代表身份出席山东省推选国大代表会议,被选为省参议会议员、省农救会执委会常委。 1944年6月至1954年,先后任东海地委-部长、中海地委委员、专署专员、胶东行署副主任、华东民政部优抚处处长、山东省合作总社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55年后,任政协第一届山东省委常委,第二届、第三届副主席、党组书记。1970年8月病逝。同年8月6日,被批准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