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孝平(1933.03~1995.07)张店区湖田镇北焦宋村人,高小文化。1952年9月参加工作,195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耿桥人民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革委会主任,1975年起,先后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常委和组织部长。他注重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坚持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在领导班子建设中,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经常教育干部要自重、自警、自励,竭力培养高素质干部。1980年5月,改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7年2月~1990年2月担任主任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制定出《桓台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办法》等若干工作制度,规范人大常委会工作程序;围绕全县经济建设,采取视察、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全县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建立完善联系代表制度,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建言献策,使全县人大代表工作受到省人大表扬。1994年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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