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萍
南萍(1918—1989)1918年12月生,山东淄博人,原名南永深。1937年10月参加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4支队4团特务队政治指导员,第4旅十团营政治教导员,鲁中军区第1军分区特务营政治委员,山东军区第4师12团政治处副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8纵队22师65团政治委员,第三野战军第35军103师政治部主任,后兼浙江军区第3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7兵团兼浙江军区政治部直属政治部主任,师副政治委员,华东军区直属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南京军区政治部干部部部长,1961年任第60军副政治委员,1964年任第20军政治委员,1967年10月任浙江省军区政治委员兼浙江生产建设兵团政治委员,1968年3月任浙江省革委会主任,1971年1月任浙江省委-。1973年5月被免去党内外一切职务。1985年1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6年5月经中纪委复查,恢复正军职待遇。1989年2月18日在杭州逝世,终年71岁。
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