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秋
张伯秋(1890—1964)名张涛,字伯秋,以字行。沂水县城关人。191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科政治系。此后,历任山东省第一女师、省立一中教员,省教育厅科长、省实业厅第一科科长、省乡村建设研究院文书股长,邹平实验县县政府秘书、代理县长等职。1938年参加鲁南民众总动员委员会。翌年参加山东国民党抗敌协会,任秘书长。1940年秋,山东省各界联合大会在青驼寺召开,他当选为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随后,又当选为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并任高级审判处处长。 翌年2月,沂蒙区抗日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被推选为参议长。194 3年8月后,历任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山东省政府委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厅长。1950—1953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后,先后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0议山东省第一、二、三届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