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鹤年
李鹤年(1895—1969)原名李传龄。肥城县(今肥城市)人。1916年应募去法国做劳工,并负责华工工会里昂分会的领导工作。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入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学习, 同年12月转为中共党员。1925年5月回国,被派到北方区委工作。 后和赵士炎等去开栾煤矿领导工人运动, 因被敌通辑回乡。1927年夏,被推举为肥城东向小学学董,后历任中共东向支部书记、中共泰安县委组织委员。 1933年8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七七”事变后获释出狱。他组织50多人的抗日武装,参加了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1942年后,历任泰安专署铁工厂经理、华北妇-务科副科长、中央建工部技术司秘书科副科长等职。1969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