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畴九(1909~1953),武陟县东岩村人。1927年毕业于河南省立第二商业学校。1931年加入国民党。1928年至1936年任教于乔庙、县城和温县赵堡镇小学。1938年任武陟县立医院院长,后任县立乡村师范学校校长。
1940年11月任武陟县党部干事、计划委员、训练委员等职。由此跻身于军政界,同年任武陟县第四区区长,第五中队长、挺进三十九支队长。1944年5月任第一战区十三纵队副司令员、河南省第四区保安第一团团长,武、温、孟三县自卫军副指挥官。6月,赵令其部下特务队长,将八路军四十四团战士谢小孬(北王村人)、大虹桥村长郭小毛活埋于木栾店东南门外。8月,赵亲率保安团270多人,进犯抗日游击区,打死抗日积极分子2人,打伤3人,放火烧毁麦垛50余垛,房屋40多间。11月,赵令其部下带领10多人回村,将抗日区政府秘书李宗德秘密逮捕并枪杀。
1945年,赵亲率保安团100多人,进犯县东解放区杨村,抢走八路军军服20多套,长枪10多支,并将抗日村长徐保业杀于王道村西头。同年7月,5名八路军情报人员在黄河桥不幸被俘,赵亲自审讯,严刑拷打,后下令将5名八路军战士枪杀于木栾店城门外。同年9月,赵令其部下带领保安团进攻沁北解放区和沁南游击区。共抢走八路军长枪37支,抢去公粮170余石。10月7日,赵率其保安团500余人,配合国民党二十八军二十师和保安二团及武陟县保安团约2000余人,强占八路军已光复的武陟县城木栾店,沿途和进城后,大肆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仅木栾店和南睢村、杨梧贾、安庄等5个村统计,被火烧、剥皮、活埋、枭首、肉耙等酷刑杀害解放区村长、农会主席等干部18人,自卫队长和民兵12人,抗属15人,群众30余人,百余名男女被抓走。牲口、财物被洗劫一空。1946年赵任县自卫队总队长时,亲率其部在大司马召开大会,镇压群众,杀害革命干部。赵令其中队长将大司马镇农会常委刘会、工会负责人刘老圈二位革命干部枪杀。1947年,赵令部下进攻解放区小高镇,将解放区代理区长刘三阳打死,并将头割下带至木栾店,悬挂示众。
1948年5月,赵任县自卫总队长时,亲率100多人出发南贾村,搜查出西陶妇女主席(杨怀山之妻),赵当场下令将其杀害。同年7月,赵任县保安团长时,令其特务分队围攻解放区朱原村,抢走民兵长枪8支,俘虏民兵郭同林等12人,并将民兵队长许太生枪杀于木栾店东门外。
1948年10月,武陟县全境解放,赵畏罪潜逃。1950年潜逃广州,赵被张敬忠委任为“抗俄剿共自卫军纵队长”。其积极活动,密谋策划,妄图推翻革命政权。1953年,武陟县人民政府将赵畴九逮捕归案。4月16日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