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安(?-684),唐魏州繁水(今河南南乐)人。唐邹国公张公谨三子,高宗年间宰相。
张大安先任唐高宗李治与武后(则天)的儿子李贤的侍从官(左庶子)。唐时太子官署中设左右春坊,以左右庶子分隶之。
唐高宗上元二年 (675)六月,李贤被立为太子。不久下诏监国。李贤处事明审,为当时人所称道。又招集左庶子张大安、洗马刘讷言、洛州司户参军事格希玄、学士许叔牙、成玄一、史藏诸、周宝宁等一班当时著名大儒,共同注释范晔的《后汉书》。
仪凤二年(677)四月,张大安被任命为宰相,同中书门下三品,受到太子李贤倚重。其负责的《后汉书》注释任务,历时六年完成,得到高宗皇帝的赏赐。皇帝将书藏于秘阁。
仪凤四年(679)五月初三,以鬼神法术、旁门左道乱政,为武后所信任的正谏大夫明崇俨在东都被杀。其死因,当时有三种说法:一为鬼神所杀,二为流窜的强盗意外所杀,三被太子遣人所杀。武后坚信是李贤所为。
调露二年(680),李贤有个叫赵道生的近侍招供指证,并在东宫搜出上百副盔甲,于是太子李贤被以逆谋问罪,废为庶人。因牵连这件事,而贬官的有十多人。永隆元年(680)八月,以“阿附太子”之罪,张大安被贬为普州((今四川安岳县))刺史。
永淳二年(683),再贬为横州(今广西南宁)司马。
光宅元年(684),武则天称帝后,张大安卒于横州任上。
张大安等人注释的《后汉书》是中国古代一部著名的史注作品。《全唐诗》卷四四存有五言律诗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