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元(1917—1948) ,字捷之。壮族。双桥乡杨李村人。1937年5月,在省立九中读书时参加抗日同盟会。同年秋,初中毕业,到广西中学生集训总队受训,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冬,经中共广西地下党组织批准,参加广西学生军,任第三团第六中队中士班长,先后在南宁、 宾阳、武鸣、果德等地进行抗日救亡宣传活动。1940年5月,学生军整编,被派到广西军民合作站双桥分站任总干事,组织宣传队,以歌咏、演戏等形式向人民群众进行抗日救国宣传。10月下旬,日本侵略军退出南宁后,重回广西学生军工作。广西学生军解散后,到广西军民合作人员训练班学习,10月被派任隆安县军民合作站指导员。1943年南宁、武鸣发生“一·一五”事件,国民党当局大批逮捕中共地下党员。王利元被捕,出狱后,与中共失去组织联系。1944年到广西省干部训练团受训,结业后回县任双桥税务所征收员。
1945年春,参加中共武鸣地下党在双桥组织的抗日学生队,任队长,带领队员日夜站岗守卡,侦查监视日本汉奸活动,防止敌人扫荡,发动群众坚壁清野。
1947年8月, 参加中共武鸣地下党组织领导的革命活动,深入农村,发动群众,筹粮筹枪,开展反征兵、反征粮、反征税斗争。1948年3月,任武工队队长。1948年7月,武工队赴果德学习武装斗争经验,配合果德游击队进行惩处反动分子和开展对敌特的斗争。不久,王利元与一武工队员回县内侦察敌情。 同年8月15日,二人赴果德向中共果德中心县委汇报敌情途中,行至锣圩乡那珠村公路附近粥店时,王利元突然被来历不明一子弹击中腹部受重伤,经医治无效, 于次日下午不幸殉身,年仅31岁。1951年4月,广西省人民政府确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