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秀阶 (1883~1957) 字爵尊。平马镇乐善街人。自幼勤奋好学,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16岁时参加院试,考中秀才。民国14年(1925年),他到隆安县任县知事,3个月后调任恩阳县长。 16年2月调任恩隆县长:当年,恩隆县的农-动正在逢勃发展,许多公职人员部参加了农-动。他暗下密令:“凡参加农-动的公务人员,一律免除公职。”后在农会组织的--和斗争下,这一决定被取消。8月他被免职。
恩隆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他曾一度被捕,并判死刑。到押上刑场的那天,他都一直在-。县苏维埃政府便下令暂缓执行死刑,后经县肃反委员会的反复调查证实,他在任职期间,较少欺压群众,民愤不大,县苏维埃政府决定将其释放回家。为了做好-工作,县苏维埃政府将他录用到机关里做文字的抄写工作。他为人耿直,因时常资助他人,结果欠了一身债,-将在乐善街的私房拍卖用以还债。
民国34年7月, 任田东县修志局总纂,主持本县县志的编纂工作,为收集、整理田东县的文史资料作了很多的工作。后因政局的变化而没有完成县志的编纂任务,所收集到的文史资料也基本上流失。
1957年病故,享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