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刹
黄勇刹 (1929~1984)
笔名洞眼、南风。壮族。广西田阳人。中共党员。1949年后历任广西高级法院人事干事,南宁土改法庭审判员,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柳州铁路法院审判组长,市-检察员,市文联秘书长,市桂剧团、彩调团副团长,《广西文艺》诗歌戏剧组组长及创作组成员、编委。中国文联第四届委员,中国作协第三届理事,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学会理事。1945年开始发表作品。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歌剧剧本《刘三姐》,民歌集《大寨良种撒壮乡》(合作),戏剧剧本《韦拔群》、《指天椒》、《三女争夫》(执笔),电影文学剧本《龙泉》、《刘三姐》,论著《歌海漫记》、《壮族歌谣概论》,诗集《高歌向太阳》、《木棉花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