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武
李怀武生于1935年7月,济源市承留镇承留村人。大普文化程度,副研究馆员职称。1953年12月参加工作。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从事档案工作40余年间,历任中共济源县委档案员,档案馆副馆长和县委档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市档案局局长兼党组书记,中国档案学会会员,河南省档案学会理事及常务理事,新乡地区档案学会副会长及中级档案专业职称评委会副主任,济源市档案学会理事长及初级档案专业职称评委会主任等职。他除收集、整理、保管县委机关现行档案外,跑遍了全市所有的机关、学校、单位,收集、征集档案资料,把历史积存文件分类、鉴定、立卷,建起了济源第一代档案馆。"文革"中,为确保档案资料安全,他组织和带领工作人员秘密把档案转移到-、武装部存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他的指导和帮助下,全市各单位的档案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市档案馆率先达省一级标准。1996年底全市有233个单位档案馆(室)达省一、二级标准,乡镇综合档案室全部达标升级,村级建档率达80%。他先后54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奖励。其中,1988年国家档案局授予他"从事档案工作30年"荣誉称号。1995年国家档案局、人事部授予他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出席全国档案工作"双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