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宇(1869—1923)刘炳宇,字统成,河马乡下莲塘村人。清光绪中叶考取武举。光绪三十一、二年间,在合山开采煤矿,是广西合山煤矿最初开采人。后因开矿亏本,回乡任团局副局长。后又在乡招募,组织剿匪队伍,受浔州府升为管带。
辛亥革命成功后,刘古香任陆军第五统领,刘炳宇任帮统,驻柳州,不久刘炳字调任浔防统领兼桂平镇守使加少将衔。
民国6年(1917年) ,刘炳宇任广西讨龙(济光)军司令,开赴广东作战,会同滇军与广东第四、五、六、七军消灭龙济光后,任高雷善后督办、补受田道尹、援粤桂军第一军中将军长等职。 1920年8月,刘炳宇随旧桂系败回广西,1922年广西组织自治军时,刘炳宇任第十路军司令。后因脑病剧作,1923年11月在香港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