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新明(1916~1985),壮族,1916年2月生于思练区石龙乡石龙村九伦屯一个贫农家庭。1923年被卖到柳江县里高乡覃国清家,改名换姓为覃振(参加工作后取名莫新明)。因家境贫寒,没有读过书,1928年11月被拉去当兵。次年11月脱离国民党军队加入红七军二师六团一
营二连任勤务员。 1929年12月至1933年5月在三军团二师六团一营任通讯班班长,以后升任副排长、副连长。1937年1月至1939年4月调任八路军一二O师三五九旅七一八团六连任排长,1939年5月至10月,在绥米嘉吴靖警备司令部警卫连任班长,1939年11月至1949年7月,在太
行军区警卫营任副排长、副连长,连长等职。在此期间,参加过山西省的景尚战斗,荣获二等“杀敌英雄”称号。1947年夏,他带领全-士参加河南的某战役。由于作战勇敢,战功卓著,荣获一等“杀敌模范”称号,受河南军区通报表扬。1949年12月,调任警备二旅四团
一营副营长。1950年1月至1954年9月,任柳州军分区柳江县支队大队长和柳城县人武部部长。
1954年10月至1956年6月, 先后担任广西平乐县百货公司副经理、经理,平乐专区商业局副局长。1956年7月,以后历任地质局湖南分局204队副大队长,昭平水电工程局第一副局长,西津水电工程局工区副主任, 行政处支部书记等职。1960年11月至1965年6月,在香泉农场
任场党委副书记, 书记。1965年7月,调到广西民族学院任人武部副部长。1972年11月因病经组织批准退休,1981年11月改为离职休养,1985年9月28日因病在南宁逝世,享年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