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生
刘汉生,原名刘钦沛。汉族,1910年生,河南省内黄县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革命后历任中共大名中心县委书记,天津市委书记,河北省委秘书长,张家口抗日同盟军中共派驻第二师特派员,中共直南特委宣传部、军事部部长兼冀鲁豫第二支队政委,冀鲁豫区委委员兼公安总局局长,辽北省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建国后,历任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铁道兵团政治部主任,世界工联亚澳联络局秘书长,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地委第一书记,地质部、电力工业部副部长。是中共七大、中共八大代表,第十二届中纪委委员,中共十六大、-特邀代表。
刘汉生童年时期在本村上私塾,后随父到井店镇上学,15岁考入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当时赵纪彬为七师高年级学生,由于是同村,接触较多,受赵的影响,阅读了很多进步书刊,开始接受革命思想。1927年夏,由赵纪彬、李大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积极进行革命斗争活动,首先在本村创办农民夜校,以教农民识字为名,向农民灌输革命思想,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建立“穷人会”,并在实际斗争中考察发展党员,建立了千口党支部,刘汉生任党支部书记。支部建立后,他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反霸、抗捐抗税等革命斗争。在“温邢固二·一五农民革命斗争”事件中被捕入狱,后经党组织多方营救,于1929年6月取保外押。春节假期中,和地方党的负责人一道,组织召开了声势浩大的“温邢固二·一五农民革命斗争”一周年纪念大会,掀起农民革命斗争的高潮。会后,重新组建了中共濮阳县委。1930年,他调邢台中心县委负责团的工作,5月间,由于邢台中心县委遭破坏,他脱险后根据党组织决定,调大名任中心县委书记,领导大名、南乐、清丰县党的工作。1930年9月调天津市委,任市委胶(皮)码(头)行动委员会书记,由于立三路线的影响,左倾盲动身份暴露,再次被捕押送天津第三监狱。1931年出狱后,经河北省委决定任天津市委书记,同年11月调任河北省委秘书长。
1933年张垣事变发生,河北省委派刘汉生到抗日同盟军第二师做党的秘密工作。同盟军失败后,他回到北平。在寻找党组织的过程中,因叛徒告密被国民党宪兵第三团逮捕,押送南京军人监狱被判重刑。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国共合作,根据两党协定,他于同年10月出狱。此后回到直南,与直南党的负责人刘大风取得联系,并恢复了组织关系。年底,直南特委重新组建,他任特委宣传部长兼地方武装第四支队政治部主任。1938年6月间北进冀南,调任八路军一二九师青年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同年8月,为肃清安阳一带土匪、伪军,开辟抗日局面,沟通太行山区与冀鲁豫平原根据地的联系,八路军总部指挥发动了漳南战役,刘汉生部参加,战斗结束后,他任汤阴县长,改编了地方武装司华生部,组成直南抗日游击第二支队,他任政委。冀鲁豫、鲁西两个地区合并后,调任区党委委员兼冀鲁豫行署公安总局局长。
1944年,刘汉生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被选为七大代表,参加了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日本投降后,中央组织部派他到东北南满地区,先后任辽北、辽宁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49年中央军委任命他为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铁道兵政治部主任。1951年转做外事工作,任世界工联亚澳联络局秘书长,1953年又调任唐山市委第一书记。1956年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1958年试办经济区,唐山市委、唐山地委、秦皇岛市委合并为唐山地区,他任第一书记兼唐秦警备区第一政委。
1958年“-”中,他坚决反对“五风”,抵制大办钢铁等一系列“左”的政策和做法,在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到批判和打击,并受到党内撤职处分,直到1962年中央扩大会议后才得以平反,调任地质部副部长,“文革”中受到批斗与关押,遭破孩11年之久。1978年平反后调任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在中共十二大会议上被选为中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