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伦(1908~1989),广西梧州人。1950年10月,张朝伦当选为苍梧县第一区农民协会和长洲渔业协会主席,积极参加与建立民兵组织。主动协助解放军清匪反霸,挖掘出土匪埋藏的武器弹药一批。他带领解放军围剿并击毙匪首严积生。1952年,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运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在全县率先组织第一个互助组。并出席县第一届劳动模范大会和广西省劳动模范大会,省劳模大会授予“组织起来”奖章。1954年,组织初级社和高级社, 当选为社长、主任。他连续4年被推选出席在南宁召开的广西省劳动模范大会,分别获广西省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广西农村水利劳动模范纪念章和渔业模范、爱国丰产奖章。1957年,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农业劳动模范大会,受到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并获得大会授予全国农村水利劳动模范银质奖章。
1958年2月, 当选为中共苍梧县委常委,出席县三届人民代表大会。60年代,任人和渔场场长和该场中共支部书记。1986年和1988年分别被评为梧州市优秀中共党员。1989年病逝,终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