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之瑰(1768~1849),字佩亭,平南县大乌外里人。之瑰的学识渊博,27岁时,以浔州府学廪生的资格,参加乙卯年的乡试,和他的父亲梁基一道,同时考中举人。父子同科,乡人传为美谈。嘉庆元年(1796年),之瑰赴朝廷参加礼部的考试后,就任内阁中书之职,在京都3年,因祖母年老而辞官归来,此后不再想离家做官了,说:“高官厚禄,不是我所求啊!”他父亲在世时曾经对他说:“我家较为富裕,应当捐赠一些田产作为宗族祭祀之用。”这些吩咐未及实现,就去世了。之瑰秉承他的遗志,将60亩作为蒸尝田,作族中婚、丧、助学之用。凡族中的子弟能够读书的,都给予优厚的资助;乡间老人过世无钱埋葬的,给予棺材;青年人无钱娶妻的,亦给予借贷,能够归还的,不计利息,无法归还的也不责难他们。
之瑰兄弟分居时,不计较分多分少,一概由他仲弟出主意。他的晚弟早逝,只遗下一子,年尚幼,之瑰将他抚养如亲生。
之瑰不信鬼神。村人生病,动辄说是鬼神作祟,请巫婆、遭士求福。之瑰说:“这是假话啊!”他训戒子侄,若遇疾病、丧葬,不准请巫婆、道士,并定为家规。
乡间有些赋税无着落,之瑰就叫里正妥为处理;乡人有贫困的,替他们向里正申请赈济。
之瑰为人谦虚谨慎,办事公道,深得民心。他不愿意巴官结府,所以平日无事,总不到官府里去,县令郭道生到任后去拜会郡守,郡守问他:“平南有个梁之瑰,你去会见过他吗?他为人重道义,讲友情,爱和睦,好施济。做县官的对这样的人而不去认识,这是当县令的耻辱啊!”于是,郭县令便登门过访,和他详谈县里应兴应革的事宜。
大乌外里,周围的农田有数十顷,都是靠曲犁坝小渠引水灌溉,但渠堤常常崩塌,之瑰捐助白银数百元作修筑之用,修好之后,又与各村商定用水的时间,以免灌水时发生纠纷,所以后来的人们都说:“这条水渠,是黎氏创始,也是梁氏善后的。”梁之瑰喜欢藏书和学习,做文章详征博引,说得中肯。道光十七年与同里县令黎士华一道纂修平南县志22卷。他自己还著作古文若干卷,叫做《寿护楼文稿》,后因兵燹散佚,现在仅存诗词百多首,都是被人们传诵留下来的。
他享年82岁,出殡时乡村中3000多人送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