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祖昌,原名启清,字澄甫,城厢人。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中进士。历任兵部主事、郎中,山西、四川道监察御史,江西抚州知府、南昌知府等职。
太平天国起义期间,吴祖昌曾上 书清廷,陈述镇压太平天国,收复江南的策略十四条。
任监察御史时,他不避权贵,曾检举揭发两广总督玩忽海疆以及广西藩司虚糜军饷,臬司防守不严等罪行,因而声威大振。任抚州知府期间,注意修城壕,储仓谷,募勇丁,办书院。
他还针对当地溺害女婴的陋习, 设立专门机构收养弃儿, 使不少女孩得以存活。同治七年(1866年),任南昌知府兼督粮道,以遵理守法,政绩卓著而被称为江西循吏之最,不久,因母逝归乡终老。
吴祖昌平生好诗,著有《三树堂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