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尔
陈克尔(1916~1975) 原名焕文,昌洒镇西山村人。193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在昌洒乡国民党后备队任中共支部书记,率队参加琼崖抗日游击队独立总队,先后任第三支队中队指导员、第一大队政委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屯昌县、琼中县、白沙县区长、区委书记、县委书记等职。海南解放后,历任中共白沙县委书记,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常委、秘书长、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部长,广东省建筑公司党委-。1958年在“反地方主义运动”中被错误处理,下放到崖县马岭农场劳动,后调到崖县人民中心银行工作。1975年6月病逝。1979年经海南行政区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党委恢复其党籍和13级行政干部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