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李明
林李明(1910~1977) 原名林尤应,又名李明,文教镇康美村人。1926年在家乡参加农会,1927年5月经林鸿利、苏河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当地农民赤卫队,后编入琼崖工农革命军。1928年8月到越南当店员,1930年4月辗转到上海,在民智中学读书。193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由团转党),曾任共青团中央巡视员,中共上海闸北区委组织部长、区委书记。1933年11月在上海被捕入狱,1937年8月释放后在南京八路军办事处工作,同年10月任中共香港市委组织部长。1938年2月后,历任中共广东省委巡视员,琼崖特委书记、副书记,中共琼崖区党委副书记兼琼崖纵队政治部主任等职。他是琼崖军民对日军反“蚕食”反“扫荡”斗争的领导人之一;参与领导开辟琼崖白(沙)保(亭)乐(东)为中心的五指山革0据地。1948年1月到香港,在中共华南分局学习并任分局农村工作组组长、分局委员,后任滇桂黔边区-兼滇桂黔边纵队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委员、西南局委员、云南省委组织部长、华南分局组织部长、华南分局副书记,中共海南行政区委员会-兼海南军区第一政治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书记、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广东省副省长、代省长。是中共第十届侯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7年8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