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节娥,是嘉州娼家女。长到五岁时,作记女的母亲苦于贫穷,把她卖给洪雅良家当养女。到加笄之年,母亲把她夺回家,想让她继承作娼妇,郝节娥不愿作娼女,母亲每天逼迫她,郝节娥说:“从小养在良家,对编织这些事很熟练,又特别精巧,可以此来供养母亲食用,让我此身最后是清白的,行吗?”母亲更加生气,对她又打又骂。
洪雅春天去蚕丛寺祭祀,娼与县中少年约好,以祭蚕丛为藉口备酒邀请郝节娥。娼跟郝节娥徐步前往,郝节娥看到少年,嚇得仓皇逃跑,她母亲揪住不让她离开。不得已留在座中,每看到酒食就吐,强迫她喝,便呕吐满地,少年始终不能欺侮她。晚上回去,路过鸡鸣渡,郝节娥考虑他日一定不能脱身,装作渴了请求喝水,自己投江而死。乡人称她为“节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