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鳌(1879年-?)字巨六,四川广安州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律师。
顾鳌是清朝光绪癸卯科举人,日本法政大学毕业。内阁中书,历保截取,后以道员用,俟得四品后赏给二品顶戴。历任京师巡警厅六品警官、五品警官,司法处佥事,京师地方审判厅民科第二庭庭长,大理院行走,民政部参议厅帮办、统计处提调,-编查馆正科员,内阁法制院办事员。历充京师译学馆教习、法政研究所讲员、资政院政府特派员。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历任内务部参事,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政治会议秘书长;历充北京临时参议院暨民元国会参众两院政府特派员,政治会议议员。此后他署法制局局长,兼任筹备-事务局及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局长,约法会议议员兼秘书长,授上大夫加少卿衔,二等嘉禾章。
1915年,大典筹备处成立,他任法典科主任。1916年7月14日,大总统黎元洪下令惩办帝制祸首,顾鳌列名其中,该命令称:
自变更国体之议起,全国扰攘,几陷沦亡。始祸诸人,实尸其咎。杨度、孙毓筠、顾鳌、梁士诒、夏寿田、朱启钤、周自齐、薛大可,均着拿交法庭,详确讯鞫,严行惩办,为后世戒。其余一概宽免。此令。
1916年9月,张勋在徐州策划复辟活动,仍被北京政府明令通缉的顾鳌、薛大可被张勋聘任为机要秘书。1918年3月,他获得特赦。
北伐后顾随杨度投奔上海杜月笙门下为食客,在陶尔菲斯路寓所挂牌做律师。生意不好,最后乃改营古董掮客生意,不再在政治圈内活动。
1956年,逝世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