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子实
马子实(1899~1970)安康县人,回族、阿訇。七岁入寺诵经,九岁入私塾读书三年,十六岁赴外地求学,先后在宁夏固原、甘肃平凉、河州等地学习阿拉伯文,攻读《古兰经》,兼习波斯文字。二十岁后历任汉中、岚皋、安康等地清真寺教长,同时行医济世。在兴文寺教阿文,受教学生百余,分布于陕西、甘肃、河南、山西、海南岛等地。1938年兼授西北安小阿文课。建国后在兴文寺掌教。1953年选为全国回民文化促进协会委员和县政府委员。1959年在东城联诊所当医生,1960年选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他作事拘谨,严守伊斯兰教义。1951年,在群众中开展反帝爱国与和平签名运动,他守着“不拜偶像不留影”的教义,集体照像时躲于人后。1953年成立新胜街回民自治政府,回民群众要求看电影,他认为有违教义,坚决反对。后经多次出外参观开阔眼界,看得惯男女握手,也愿和妇女代表同桌就餐,甚至兴趣盎然地在沈阳参加文艺晚会。一生为人耿直,心地善良,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