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玉贞
龚玉贞(1921—1942),女,安吉梅溪镇甲子村人。原姓白,因生父家境贫寒,3岁时被送给乌山村龚文之作养女,遂易姓。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任中共梅溪区委妇女委员,并由党组织安排,参加安吉政工队,以此公开身份组织妇女工艺社,发动妇女打草鞋,支援抗日前线;开办妇女夜校,教妇女读书识字,教唱抗日歌曲,宣传中共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发动群众抗租抗税,进行反汪抗日活动。1941年皖南事变后,国民党大肆进行-活动,加之叛徒告密,玉贞遭国民党逮捕。被捕后严守党的秘密。不久,被党组织营救出狱,随同中共安吉县委联络员叶发根,以兄妹相称,转到安徽省宁国狮桥镇,以小学教员身份作掩护,继续进行党的地下活动。未几,引起国民党反动派的注意,遂秘密返回安吉。同年10月,再次被捕入狱。先后关押在安吉雾山寺二区专署、天目山浙西行署。在狱中,仍继续坚持斗争,发展共产党员,痛斥国民党顽固派-反人民,破坏团结抗日的罪行,并多方进行越狱的准备。越狱计划败露后,身受酷刑而坚贞不屈。1942年2月8日,被杀害于天目山羊角岭脚的东关附近,年仅21岁。